竞赛规程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上海市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:上海市中学生体育协会
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
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(东方绿舟)
上海市龙狮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协会
新浪上海
青浦区旅游局
四、竞赛日期、地点:
(一)日期:2017年5月30日
(二)地点: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(东方绿舟)
五、参赛单位:
上海市中小学及高校
六、竞赛项目:
小学组:龙狮传统
初中组:舞龙自选、龙狮传统
高中组:舞龙自选、龙狮传统
高校组:舞龙自选、龙狮传统
七、运动员参赛条件:
1、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,必须是在沪注册的大学、中学、小学学生。
2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在沪注册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可代表所在学校报名参赛。
3、各参赛队运动员,须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者。
4、各队必须报领队1人、教练1至2人,根据比赛项目特点,各队参赛人数不限。
八、 竞赛办法:
1、参照2011年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《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、裁判法》执行。
2、参赛用舞龙舞狮器具,由参赛单位自备;比赛采取抽签形式排列出场顺序。
3、参赛队伍除传统套路小学组龙头可以由老师上场,其余项目和组别不得有老师上场,一经发现,取消比赛成绩。
4、自选套路和传统套路比赛时间为4至9分钟,时间不足4分钟的不予评分。
5、大学组自选套路难度动作8个以上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1.小学组、中学组、高校组:
一等奖:发放团体奖杯、所有队员每人获得一枚奖章
二等奖:发放团体奖牌
三等奖:发放团体奖牌
注:各等级具体数量视报名情况而定。
2.评选“道德风尚奖”10名,发放锦旗
3.评选“最佳编排奖”5名,发放证书
4.评选“十佳全能教练”共10名,发放证书
注:如组别报名队伍出现1-2支,队伍现场比赛演艺分达不到高名次标准,则按实际演艺分评判名次。
十、报名:
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统一由各区县教育局网络报名
网址:http://www.dragoncultural.com
传真:(021)64746211
联系电话:(021)54655206
联系人:黄老师
电话:18817377960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:
仲裁委员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。
十二、申诉:
运动员申诉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,并交纳300元申诉费,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。如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。
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归本次活动组委会所有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